关于开展第六批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台宣干添加时间:2017-08-09 18:23来源:

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文件

台宣干〔2017〕18号

关于开展第六批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

市级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打造文化人才高地,推进文化浙江建设,根据《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浙宣〔2004〕54号)有关要求,按照《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浙宣干〔2005〕27号)规定,省委宣传部对第六批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进行了部署,分配给我市名额2名。经研究,决定由市级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各推荐1名候选人备选。现就推荐选拔第六批全省宣传文化系统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和文化经营管理“五个一批”人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抵制不良思潮和风气,弘扬正能量。

2.学术水平高,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是本领域公认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或业务骨干,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应被评为或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少数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人才或个别成就影响大、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经报请省委宣传部批准,在学历、职称上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7年1月1日,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其中,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7年1月1日,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要占一定的比例。担任厅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5.注重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更加注重全媒人才选拔,加大非公领域文化人才选拔力度,对非公文化人才,如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合适人选,可在推荐名额外择优专门推荐。

二、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内容包括推荐报告、人才推荐表和综合表、相关业务成果材料、证明材料,形式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1.推荐报告。报告内容为各单位推荐工作综合情况,要求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人才推荐表和综合表。按照填写要求认真填写人才推荐表和综合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要求每份推荐表建立一个独立电子文件,文件名为被推荐人姓名。

3.业务成果。每位人选须报送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1—2件(理论类为专著或论文,新闻类为有关新闻作品,出版类为策划、编辑的出版物,文艺类为有关文艺作品,经营管理类为代表经营业绩的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有关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和有关荣誉的证明复印件。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8月25日。

联系单位:市委宣传部干部处

联系电话:88510328

电子邮箱:2310079663@qq.com

附件:1.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

2.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对象综合表

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