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开放大学

台州开放大学纪检监察室

作者:纪检监察室添加时间:2022-04-22 10:44来源:纪检监查室

台州开放大学纪检监察室

(1)维护党章、党纪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遵守党章和学校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负责上级部门对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2)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每年年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4)协助党委做好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重点加强对审批监管、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资产管理、物业餐饮、科研经费管理、职称评聘、人事招聘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推动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5)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受理纪检监察范围内的检举和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情况和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述,保障党员权利。

(7)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学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作出纪检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8)推进“清廉电大”建设,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和警示教育。

(9)贯彻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0)依法对学校的财务预算、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基建修缮、物资采购、合作办学、内控制度、重大经济合同、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以及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组织委托,对学校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11)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方案,拟订审计报告,向学校领导呈报审计工作有关情况和审计意见。

(12)监督检查审计整改意见的执行情况,做好审计档案、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及保密工作。

(13)协助培训部门积极拓展各类非学历教育业务。

(14)做好本部门各类文书材料的收集归档工。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