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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浙江开放大学奖(助)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

作者:学生处添加时间:2024-03-20 16:37来源:评优

按照浙江开放大学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浙江开放大学奖(助)学金和开放教育2024年春季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关于修订<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国开学生〔2021〕2号)、《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3〕11 号)、《关于印发奖(助)学金实施意见(2023 修订)的通知》(浙开大发〔2023〕33 号)、《关于印发浙江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浙开大发〔2023〕37 号)文件中的评选标准,经各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共评选出73名开放教育奖学金获得者、7名成人脱产教育(脱产)奖学金获得者和7名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助学金获得者,详细名单见附件。

1、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7日。

2、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台州开放大学学生处反映。

台州开放大学学生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