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播电视大学2016级成人高等专科教育专业培养方案(印刷稿)

作者:添加时间:2016-04-08 00:00来源: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浙电大办〔2016〕10号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6级成人高等专科教育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成人高等专科教育办学单位:

现将《浙江广播电视大学2016级成人高等专科教育专业培养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专业设置

2016级成人高等专科教育开设7大类14个类别19个专业(部分专业只在相关办学单位特设)。

二、课程及模块设置

成人专科各专业培养方案按模块化设置课程,即每个专业统一设置公共基础课、职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职业延展课、综合实践等,学生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每个模块中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各模块所修学分之和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则表明学生已具备了毕业学分要求。

各模块课程依性质分为以下种类:

(一)统考课:即每个专业设置的、需参加省电大统一考核

的必修课程,具体统考课程参见附件1。

(二)必修课:即每个学生必须修完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必修课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三)选修课: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选修课学分。选修课应在本专业的专业培养方案进程表中所列的选修课范围内选修,原则上以教学班为单位进行选修,学生也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自选选修课,但须经所在教学班和当地电大同意。

(四)课程的教学环节一般包括:授课、实验、实习、社会调查、项目实训、考核等。各环节具体课时参见各课程实施细则。

(五)“两课”:为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各专业开设必修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六)证书课程:为加强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教育的互通,在各专业职业技能课模块中设置“职业证书课程⑴⑵”(共6学分)和“专业证书课程”(3学分),学生可凭相关证书顶替专业培养方案中特定的课程(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文字说明部分)。

(七)体育课:成人脱产学生体育课分4个学期开设,每学期1学分。

(八)“军事技能训练”:为成人脱产学生实践环节,军事理论教学时间为18学时,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周,总学分为3学分。军事理论教学可以与军事技能训练同时进行。军事理论教学形式可灵活机动,具体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02〕7号)、《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浙教体〔2007〕72号)执行。

(九)学时计算:课程的课内学时按课程学分乘以18计算。

三、教学环节

教学环节包括授课、实践性教学环节及考核等。

(一)授课

面授教学为成人脱产学生学习理论知识的主要手段和方式,提倡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组织并开展教学。各办学单位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二)实践性教学环节

各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并参照《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浙电大〔2013〕3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学生修满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总学分的80%后可提出申请参加毕业设计、毕业作业。学生的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毕业作业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原始材料(如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当地电大须妥为保存,省电大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无原始材料或原始材料不齐备者,取消该门课程的成绩。

(三)考核

为使成人专科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需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注重学生学习过程评价,学校继续要求各办学单位在成人专科教育中实行形成性考核,把形成性(过程)考核和终结性(期末)考核结合起来,使课程考核成为对学生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的综合评价。成专统考课形成性考核比例由省电大统一确定,其他课程形考比例各办学单位根据自身教学需求及实际自行确定。实施形成性考核的具体要求可参照《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普通专科教育、成人专科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电大〔2005〕137号),其中由于因学生重修重考而进行二次成绩合成的操作问题,形成性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录。

四、学制及学分

根据《2008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高招委〔2008〕6号)相关规定,我省电大从2010级起(含)成人高等专科教育专业(脱产)执行三年制学制,毕业总学分为120分;嘉兴电大、杭州财校特设专业(脱产)执行两年制学制,毕业总学分为85分;文一路教学点特设专业(业余)执行两年半学制,毕业学分为95分。

五、毕业

各专业毕业总学分及各教学环节的学分分配,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进程表。学生按照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完成各实践性教学环节,达到毕业总学分要求,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可准予毕业。由浙江广播电视大学颁发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高等学校专科学历。

六、学分替代

(一)学生未取得专业必修课相应学分不能按期毕业的,且相应课程在其后续年级中不再开设的,可在本专业(当年或后续年级)专业培养方案中选一门选修课代替(须报省电大教务处审批同意),毕业总学分不变。

(二)课程替代问题按省电大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浙江广播电视大学2016级成人高等专科教育专业培养方案(另成册印发)

2.浙江广播电视大学2016级成人高等专科教育开设专业一览表

3.浙江广播电视大学2016级成人高等专科教育统考课程及其形成性考核比例一览表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附件2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2016级成人高等专科教育开设专业一览表

序号

大类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备注

1

艺术设计传媒大类

艺术设计类

广告设计与制作

2

装潢艺术设计

含特设专业

3

文化教育大类

语言文化类

商务英语

含特设专业

4

教育类

学前教育

共建专业(含特设专业)

5

财经大类

市场营销类

营销与策划

6

电子商务

共建专业(含特设专业)

7

工商管理类

工商企业管理

共建专业

8

物流管理

9

财务会计类

会计

共建专业(含特设专业)

10

财政金融类

金融管理与实务

11

经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12

土建大类

建筑施工类

建筑工程技术

13

工程管理类

建筑经济管理

14

电子信息大类

计算机类

计算机网络技术

含特设专业

15

计算机信息管理

含特设专业

16

动漫设计与制作

含特设专业

17

制造大类

机械制造类

机电一体化技术

共建专业

18

自动化类

电气自动化技术

特设专业

19

生化与药品大类

食品药品管理类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附件3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2016级成人高等专科教育

统考课程及其形成性考核比例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统考课程1

统考课程2

备注

课程名称

形成性考核比例

1

广告设计与制作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2

装潢艺术设计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含特设专业

3

商务英语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含特设专业

4

学前教育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共建专业(含特设专业)

5

营销与策划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市场营销学

30%

6

电子商务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共建专业(含特设专业)

7

工商企业管理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共建专业

8

物流管理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物流学概论

30%

9

会计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基础会计

50%

共建专业

(含特设专业)

10

金融管理与实务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金融学概论

30%

1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国际贸易原理

20%

12

建筑工程技术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建筑施工技术

20%

13

建筑经济管理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建筑技术经济与管理

20%

14

计算机网络技术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组网与网络管理技术

100%

不含特设专业

15

计算机信息管理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含特设专业

16

机电一体化技术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共建专业

17

电气自动化技术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特设专业

18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无机化学

30%

19

动漫设计与制作

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含特设专业

注:《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形成性考核比例为50%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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