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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开放大学第六届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市、县电大,省直属学院(分校、教学点),校本部各学院、部门:
国家开放大学第六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条件
1.参评成果需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研究成果,包括:(1)列入国家开放大学规划的各类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2)未列入国家开放大学规划课题,但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以上(含)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2.参评成果形式为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著作、论文或立项课题研究报告。
3.参评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紧密结合远程开放教育和开放大学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观点、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所提出的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在理论上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在实践上被有关部门充分吸收采纳,在效益上取得明显实效。
二、申报要求
1.鼓励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
2.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且第一作者应为国开系统教职工。
3.研究报告需以课题组集体申报,并提交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
4.同一作者,在本单位报送的参评成果中不论排名,只能出现一次。
三、申报名额分配
各地市电大(含县级电大)限报1项,省电大本部各学院、部门限报1项。科研处汇总后,将择优推荐上报6项(其中市县电大不少于2项)。
四、申报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4)》(见附件,纸质和电子稿),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程结题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要求:《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4份(1份原件、3份复印件);参评成果材料7份(论文成果不需要提供原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页和文章正文后装订即可)。
2.各地市电大科研管理部门,校本部各学院、部门须填写《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中“初审意见”栏中的“申报人所在单位(院系)意见”。
3.《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2014)》(见附件,电子稿)。
每份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并将《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封面页打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
五、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7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正辉;地址:台州市椒江区高教园区台州电大科研督导处;邮编:318000;电话:0576-88660727;电子邮箱:fanzh@tztvu.zj.cn。
附件:关于在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开展第六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
国开研〔2014〕5号
关于在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开展第六届
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各相关学院,校内各部门:
自2004年以来,国家开放大学已连续五届开展(每两年为一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涌现出了大批优秀的研究成果。为持续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开放大学建设提供决策支持,现决定在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开展第六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评选将紧密围绕国家开放大学建设和改革实践,全面检阅近两年来国开系统科学研究取得的丰硕成果。评选活动坚持学术道德标准,倡导质量第一;注重成果影响和社会贡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1.参评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紧密结合远程开放教育和开放大学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观点、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所提出的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在理论上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在实践上被有关部门充分吸收采纳,在效益上取得明显实效。
2.参评成果需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研究成果,包括:(1)列入国家开放大学规划的各类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2)未列入国家开放大学规划课题,但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以上(含)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3.参评成果形式为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著作、论文或立项课题研究报告。
三、申报要求
1.鼓励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
2.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且第一作者应为国开系统教职工。
3.研究报告需以课题组集体申报,并提交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
4.同一作者,在本单位报送的参评成果中不论排名,只能出现一次。
四、申报办法
1.申报者填写《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4)》(附件1),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程结题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报送国开各分部科研部门。
2.国开各分部科研部门择优推荐6项成果,其中不少于2项成果须来自市县基层单位,并填写《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2014)》(附件2)。
3.报送材料:《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1份原件、1份复印件);参评成果材料5份(论文成果不需要提供原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页和文章正文后装订即可)。
每份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并将《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封面页打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
4.国开各分部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邮件主题注明“国开科研成果奖2014”字样),于10月15日前报送国开科研管理处;
国开总部的参评成果,由各部门科研负责人统一报送至国开科研管理处。
五、奖项设置及评审办法
1.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将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四个等级的奖项。
2.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处将按照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三种成果类别,聘请专家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家开放大学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最终获奖成果及等级。
本次评选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请国开各分部科研处或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通知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4)》
2.《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2014)》
(此页无正文)
国家开放大学
2014年9月12日
开放大学校长办公室主动公开2014年9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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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开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4)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
申报评审表
学科门类
成果名称
成果类型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
填报日期
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处
2014年6月印制
填表说明
1.请按各表栏目如实填写。学科门类应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其他(包括:政治思想教育、素质教育、评估、教育技术研究与应用等)填写。
2.成果类型:应写明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
3.成果出处:应写明著作的出版单位及日期、论文的发表期刊、研究报告的课题来源等。
4.成果获奖情况:应写明奖励单位、名称、等级和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评审表用A4纸打印后于左侧装订成册。各栏目填写内容较多时可另加附页。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邮政编码:100039
联系人:卢峰
联系电话:(010)57519214传真:(010)57519213
电子邮箱:kyc@crtv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