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社区大学(城市大学、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县(市、区)社区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浙江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15年度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主要围绕社区教育发展中的学术前沿和重点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可重点关注老年教育研究。本次课题申报不设立指南,研究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特长,自行选题。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乡镇(街道)级社区学校以上的行政单位或办学机构,在相关领域具有比较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且能够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申报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学术道德修养,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学术道德规范。
2.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确能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有开展研究的时间和质量保证,能按计划按时完成课题研究。
3.申请人同时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往年立项的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能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课题申报人根据《浙江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如实填写《浙江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申报表》(下称《课题申报表》)、《浙江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下称《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不得不出现时一律用××代替,否则不予评审。
(二)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至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提交。课题承担单位须对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任务作出明确承诺。
四、其他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5年6月16日前将《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浙江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均一式2份)交到台州电大科研督导处,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稿。以上表格请见附件。
联系人:范正辉;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学院路788号高教园区台州电大科研督导处(教学楼南501);邮编:318000;电话:0576-88660727;电子邮箱:fanzh@tztvu.z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