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电大,省直属学院(分校、教学点),校本部各部门(中心)、学院 :
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指南
请详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通告:
http://www.zjnsf.gov.cn/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2.申请人应当是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在编且在岗科学技术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并且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3.项目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
4.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注:以依托单位统一上报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的年度申请项目清单为准,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将被暂停2016年度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的申请资格。
5.2013年1月1日至申请提交日期间已获得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省基金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申请人不得以与已获得资助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者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再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6.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请谨慎考虑与其他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可能产生的冲突。根据省科技厅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7.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将网上填报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的申请书PDF文件打印成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经项目组成员签字、省电大盖章后,予以留存,并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四、申报名额
全省电大限5项。
五、集中填报和接收时间
申报者系统集中填报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6月10日下午16:00。
省杰青项目申请人须在该时间段内上传签章后的省杰青项目推荐表扫描件、3-5篇代表性论著PDF文档。
2015年6月16日至6月23日,各依托单位网上统一上报所在单位的全部申请(注:依托单位一旦统一上报申请后,网络系统将关闭该单位的申报功能)。
2015年6月26日下午16:00时前,申请人应当将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传该扫描件的,将被视为其已放弃项目申请,不再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
联系人:范正辉;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学院路788号高教园区台州电大科研督导处(教学楼南501);邮编:318000;电话:0576-88660727;电子邮箱:fanzh@tztvu.z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