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台州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作者:添加时间:2015-06-05 09:02来源:

关于开展台州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教育分局:

为促进我市教科研工作的开展,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实验改革中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调动广大教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开展台州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与范围

(一)参加评奖的成果应对我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意义与指导价值,能为教育行政决策或学校管理提供理论依据或先行经验,或对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二)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管理机构批准立项的、由我市教育工作者主持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时间限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未经市级以上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各类课题和子课题研究成果、及已获省级及以上奖的和台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教学成果奖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不得参评。

二、评奖组织

由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织评委会,评出优秀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对获奖成果给予奖励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浙江省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材料包括由主持人填写的《申报·评审书》、《成果活页评审表》和主体成果(研究报告)一式3份,相关附件(包括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

2.申报成果先经本单位审核属实盖章后,交县(市、区)教科规划办初审同意后申报。截止时间由各县(市、区)规划办统一。

3.请有意申报者将申报材料于2015年6月12日前交到台州电大科研督导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范正辉;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学院路788号高教园区台州电大科研督导处(教学楼南501);邮编:318000;电话:0576-88660727;电子邮箱:fanzh@tztvu.zj.cn

4.市教科规划办进行资料复核与资格审查后,递交市评委会。

四、名额分配及其他

1.名额分配如下

椒江

黄岩

路桥

临海

温岭

玉环

天台

仙居

三门

15

15

15

30

30

15

15

15

15

开发区分局

台州

学院

台职院

台科院

台州

电大

3

6

4

4

2

2.同一申报人以第一成果人身份的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3.本次评选不收评审费。

附1:申报·评审书,附2:活页评审表,附3:成果汇总目录格式

通知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