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省电大添加时间:2016-09-23 08:59来源:

浙电大科研函〔2016〕20号关于组织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浙电大科研函〔2016〕20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地市电大,校本部各部门(中心)、学院:

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必须是在2016年9月30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2.申报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三种等,其中著作、科研论文必须是单项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论文是指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研究成果。

4.已取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奖,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的各项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名额分配

各地市电大,校本部各部门(中心)、学院限报1项。科研处汇总后,将择优推荐上报2项。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书》、(一式两份)

2.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七份,5000字以内)。本次所有评审材料都将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系统中进行检测。因检测系统要求,超出5000字不能检测(图表格式不算字数)。请申报者务必控制字数。

3.申报成果的主材料(三选一),

(1)研究报告(一式五份,20000字以内)

(2)或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初审单位原件审核章)(一式五份)

(3)或专著原件(一式五份)

(4)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4.填写要求

(1)填写《成果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申报?评审书》、《活页表》见附件。

(2)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3)所有申报材料寄送到省电大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 yyky@zjtvu.edu.cn,邮件主题注明“XX电大2015省教科研成果奖”字样。

(4)附件请在浙江省教科院网站(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目上下载。

四、截止时间

2016年9月27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帅跃英、李成, 联系电话:0571–88822392,联系地址:杭州市振华路6号,邮编:310030。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处

2016年9月18日

请位申报的老师,将材料统一交校科研督导处,电子稿发:chenh@tztvu.z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