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台州市“十三五” 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市教科、市妇联添加时间:2017-05-16 09:38来源:

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台州市“十三五”

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分局)教科规划办、妇女联合会: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深化我市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发挥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为家庭教育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的作用,推动我市家庭教育事业在“十三五”期间实现新发展,经研究,市教科规划办、市妇联决定联合开展台州市“十三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注重”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全国《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浙江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十三五”规划》有关要求,围绕我市家庭教育工作的重点、难点、焦点及特点,参照《台州市“十三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参考范围》(详见附件1,可适当调整切口),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兴趣专长,确定具体的申报题目。

二、申报要求

1.由每个县(市、区)教科规划办、妇联联合组织课题申报,申报人填写《台州市“十三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六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5号宋体,1.25行距),并将纸质版与电子稿一并报送至当地教科规划办或妇联,请当地妇联统一汇总6月28前报送至市妇联,同时报送汇总表(附件4)。全市申报数共150项课题(温岭、临海各27项,其他县、区各12项)。

2.根据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办公室、浙江省家庭教育学会秘书处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十三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浙妇办〔2017〕10号)的要求,如需申报省级家庭教育科研课题的,请填报《浙江省“十三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于5月20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妇联。

3.已被全国、省级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社会组织立项的课题,或者研究成果已公开发表或在一定范围发表的课题,不接受申报。

三、课题管理

1.市教科规划办、市妇联对申报课题组织立项评审,并从立项课题中确定若干重点课题,直接进行指导管理,其他课题按属地原则委托当地教科规划办、妇联指导管理。评审结果在台州妇女网上(http://www.tzwomen.org.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部分重点课题给于一定的研究经费支持。

2.立项课题分两次评审结题,2018年年底前组织第一次结题评审,剩余课题在2020年底前完成结题评审。参加第一次结题评审的,要求在2018年9月底前报送课题研究成果,参加第二次结题评审的,要求在2020年6月底前报送课题研究成果。

联系人:张国荣(市教科所)许优琼(市妇联)

电话:0576-88582080 0576-88511229;

邮箱:191132363@qq.com

地址:台州市白云山南路233号台州市政府大楼1337室

附件:1、台州市“十三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参考范围

2、台州市“十三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

3、浙江省“十三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

4、申报汇总表

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申报纸质材料统一交校科研督导处,电子稿发:chenh@tztvu.zj.cn.

附件1

台州市“十三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参考范围

1.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注重”重要论述研究

2.中华传统家庭文化及家风、家规、家训研究

3.台州“和合家教”建设的有关研究

4.实施《台州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十三五”规划有 关问题的研究

5.家庭教育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影响与作用

6.家庭教育中品德教育的研究

7.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研究

8.家庭教育立法有关问题的研究

9.家庭教育工作发展史研究

10.家庭教育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有关问题的研究

11.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业状况与规范化管理研究

12.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的建设及作用研究

13.家庭教育与现代传媒有关问题的研究

14.当前家庭教育现状的调查与研究

15.家长学校有关问题的研究

16.家、校协同有关问题的研究

17.社区家庭教育有关问题的研究

18.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的现状调查与研究

19.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研究

20.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课程和培训模式研究

21..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的建立和运行机制研究

22.家长教育有关问题的研究

23.妇女(母亲)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研究

24.家长教材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产品研发

25.母亲教育及引导策略研究

26.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及核心素养研究

27.家长的主体责任与监护人监督、惩戒机制研究

28.家庭教育方式方法有关问题的研究

29.家庭教育比较研究

30.家庭教育对儿童发展影响的研究

31.家庭教育影响因素的研究

32.不同类型家庭的家庭教育特点与儿童发展研究(留守流动儿童、困境儿童、单亲家庭等)

33.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孩家庭的家庭教育比较研究

34.隔代家庭教育研究

35.儿童不同发展阶段的家庭教育研究

36.儿童家庭权益保护研究

37.儿童安全教育研究

说明:以上目录仅提供选题的思路和范围,申报者可据此拟定细化的题目,亦可在本范围外延伸选题。

附件2

编号

台州市“十三五”家庭教育

研究课题申报表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责任单位

填表日期

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5月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台州市“十三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认可所填写的《台州市“十三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以下简称为《课题申报表》)的全部内容,并承诺对所填写的《课题申报表》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意台州市教科规划办、台州市妇女联合会有权使用《课题申报表》所有数据和资料。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台州市教科规划办、台州市妇女联合会对课题研究的指导和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要在成果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台州市教科规划办、台州市妇联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按照预期完成研究任务。合理安排研究进度,按预期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研究目标。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本人自愿授权台州市教科规划办、台州市妇联: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申请者(签章):__________

一、课题简况

课题名称

计划结题时间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

最终学位/授予国家

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

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申请人

主要教学、科研、

管理工作经历

申请人在

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代表性成果

主要成员

(不含申请人)

姓名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

职称/职务

具体分工

签名

二、立项依据:

1.立项意义和课题现状分析

2.本课题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三、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1.具体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2.实施方案和计划进度(须说明参加第一次还是第二次结题评审)

3.课题的预期成果

四、可行性分析

(包括已有的相关研究基础和成果、研究的支持条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县(市、区)教科规划办或妇联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台州市评审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附件3

编号

浙江省“十三五”家庭教育

研究课题申报表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责任单位

填表日期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浙江省家庭教育学会

2017年3月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浙江省“十三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认可所填写的《浙江省“十三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以下简称为《课题申报表》)的全部内容,并承诺对所填写的《课题申报表》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意浙江省妇联、浙江省家庭教育学会有权使用《课题申报表》所有数据和资料。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浙江省家庭教育学会对课题研究的指导和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要在成果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浙江省家庭教育学会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按照预期完成研究任务。自行解决课题研究所需的经费,合理安排研究进度,按预期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研究目标。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本人自愿授权浙江省妇联和浙江省家庭教育学会: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申请者(签章):__________

一、课题简况

课题名称

计划结题时间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

最终学位/授予国家

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

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申请人

主要教学、科研、

管理工作经历

申请人在

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代表性成果

主要成员

(不含申请人)

姓名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

职称/职务

具体分工

签名

二、立项依据:

1.立项意义和课题现状分析

2.本课题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三、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1.具体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2.实施方案和计划进度(须说明参加第一次还是第二次结题评审)

3.课题的预期成果

四、可行性分析

(包括已有的相关研究基础和成果、研究的支持条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

签字(章):年月日

县(市、区)妇联或学会(研究会)意见:

签字(章):年月日

市妇联或学会(研究会)意见:

签字(章):年月日

省家庭教育学会评审意见:

年月日

附件4

申报汇总表

填报县(市、区):申报级别:省级/市级

序号

课题名称

申报单位

课题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上表请用excel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