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电大,本校各位在编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电大通知(浙电大人函〔2018〕20号)精神,现将2018年高校国内访问学者有关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与数量
(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三)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且具硕士(含)以上学位。
(四)台州电大系统今年拟推荐2名。
二、接受访学导师
访学导师包括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cce.whu.edu.cn/sons/szpx/chaxun/)公布的导师、国内重点高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硕士点学科导师。
三、有关要求
(一)2017年选派的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填写结业考核表,经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后,由省电大人事处报省教育厅。
(二)2018年访问学者申请人需自行联系访学导师,填写推荐表,并在推荐表“申请人所在学院/系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和加盖公章,由申请人送访问学者接受学校的导师和人事师资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电大人事处初审,由省电大拟定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审定。
四、材料报送
各市、县电大,本校各位在编教师于6月5日前将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3份)报台州电大组织人事处,电子稿发至邮箱zzrsc@tztvu.zj.cn。
2017年选派的访问学者于6月20日前将结业考核表复印件(一式2份)报台州电大组织人事处。
相关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郑冬菊,联系电话:88665166
地址:台州市东海大道2000号
国内访问学者相关表格
组织人事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