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州广播电视大学概况
台州广播电视大学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高教园区内,由台州地区行署于1979年1月创立,初名为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台州分校。1983年3月,学校成为全国85所、全省4所电大学习中心之一。1998年4月,台州市四套班子召开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确定台州电大为台州市三大教育体系的龙头学校。1999年,电大台州分校从临海老校区迁至椒江,入驻台州高等教育园区,占地80余亩,建筑面积30000余平方米,同年升格成为台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校目前行政隶属台州市人民政府,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上承中央电大、浙江省电大的教学业务指导,下辖临海、温岭、黄岩、玉环、天台、三门、仙居等7所县(市、区)电大学院(分校),是一所运用计算机网络、卫星电视等多种教育技术媒体和多种媒体资源进行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综合性大学。原浙江省人大副主任、原浙江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王启东教授担任名誉校长,现任党委书记、校长潘先考。
目前市校本级在校生11000余人,累计开设理、工、文、经、法、管等10大学科89个本专科专业,通过与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十五所著名高校联办53个专业的本专科网络远程教育,此外还与东南大学等四所重点高校联办四个专业的研究生教育,许多专业的开设填补了台州高等教育专业上的空白。全市电大已累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45000余人,电视中专毕业生7000余人,非学历培训20多万人次。学校投资近千万元建成一流水平的远程教育硬件设施,搭建了现代远程教育高速平台。坚持“内培外引”政策,引进高职称、高学历人才,积极送培各类研究生学习。现有在编教职工132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含副高职称)28人、讲师(含中级职称)79人。另外,我校已建立一支由116人组成较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师资力量居全省电大前列。
2004年9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台州社区大学依托台州广播电视大学创办,同时积极推动全部县(市、区)都建成了社区学院,社区大学四级办学网络已显雏形。相继成功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合办软件工程师培训班,与美国奥隆内(Ohlone)社区大学结为姊妹学校并实现了正常性的互访及交流,与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进修学院结成友好合作学校。2006年7月申报的“台州社区大学农民高效培训模式探索研究”项目获美国福特基金10万美元的经费资助。
学校是中央电大全国第八个教学实验基地,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国40家示范学习中心之一,教育部全国20家“数字化学习示范中心”之一,科技部全国39家“数字教育公共服务示范工程”示范点之一和台州市远程教育中心。学校于2005年顺利通过了ISO9001国际管理质量体系认证,是当时全国44所省级电大、856所市地级电大中的首家。学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被市教育局定为台州市高校重点学科。学校还获全省电大系统先进办学集体、全省电大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电大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台州市文明单位、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10年6月,学校被中央电大评定为首批33家全国市地级示范性电大之一,跻身全国一流市地电大行列。
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开放教育、大中专接轨教育等,同时提供普通高校远程教育公共服务,开展社区教育。学校开设联办硕士研究生专业5个,各类本科专业73个,专科专业89个,中专专业5个,以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主。
二、台州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4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1万元,专户资金2533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
2014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0万元,上年结转266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381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3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2万元,项目支出109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014年结转下年653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省、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4万元,比上年下降29%。主要用于接待招生业务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万元,比上年下降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招生业务,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5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