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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台州市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的通知

作者:添加时间:2019-10-15 16:12来源:

关于实施台州市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的通知

 

 

各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台州市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的通知》(台人才领〔2019〕22号)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遴选青年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现将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市“特支计划”,负责单位:市委组织部)

原则上从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人员、省特级教师、省325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员,满三年资助期的市“500精英计划”B类以上创新人才(不含“千人计划”入选者),市“21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含培养期),市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领衔人中选拔。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发展潜力较大,在各自领域发挥带头人或领军人物作用,且所在单位配套支持体系比较完善,培养计划制定科学合理,必须有一项预期重大标志性成果;年龄一般在48周岁以下。

(二)市“211人才工程”(含青年拔尖人才,负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市“211人才工程”分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和青年拔尖人才四类,具体条件如下。

1.第一层次培养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突出业绩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者(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或2项以上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及相当者前3名)。

2.第二层次培养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较明显业绩或取得重要科技成果者(主持或为主参与市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研究工作或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相当者前3名)。

3.第三层次培养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才序列,有较好业绩或取得相应科技成果者(作为主要成员承担完成市级部门以上重点科技项目,或获得市级部门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及其他相当等级成果奖项,或获得过授权专利)。

4.青年拔尖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发展潜力优秀、极具培养前景,在研项目可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的,有望进入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序列。

对已被列入省级以上人才工程人员、市“500精英计划”序列人员或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人才奖励、市杰出人才奖、市重大科技贡献奖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列入市“211人才工程”培养人才。

(三)市重点创新团队(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

市重点创新团队分为重点文化创新团队和重点技术创新团队两类,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具有明确的创新方向、目标规划和较高的创新水平,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团队中45周岁以下核心成员不少于1/2,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已在台州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在台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同一团队带头人只能申请1个重点创新团队。新入选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等省部级创新团队的,直接发文确认为市重点创新团队。入选过市重点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原则上不再申请,仍在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市“500精英计划”、市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资助期内的人才不能列为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四)杰出台州工匠(负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在我市直接从事一线技能工作满5年并仍在技能岗位上,具有高超的职业技能水平。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近5年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技师或省工艺美术大师以上,艺美术大师以上,掌握关键技术或绝技绝活,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并在国内、省内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做出较大贡献;一般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二、具体要求(见附件文件)

1.关于开展2019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19年台州市“211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3.关于开展2019年度台州市重点文化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

4.关于开展2019年度台州市重点技术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

5.关于实施2019年“杰出台州工匠”、台州市引进企业“首席技能大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三、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及相应表格见附件文件,申报材料要求2019年8月30日前提交到组织人事处。

四、其他

咨询:组织人事处

电话:88665166

 

 

组织人事处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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