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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首次全体会议

作者:政治处添加时间:2014-02-23 15:50来源:

2月22日,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首次召开全体会议,潘先考组长,方敏德副组长,章华光、李隽、陈叶珍、庞君乾、戴敏辉等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党委相关部门中层干部和党支部书记等共19人参加此次会议。

根据中央、省、市委部署,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将全面展开。党委书记潘先考说,要深入领会中央、省、市委精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全校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到位,思想才会重视。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原则,把“规定动作”做到位,把“自选动作”做精彩。我校所在的第二十一组,共有8个单位。我们要在市委督导组面前树立我们台州电大人的良好形象,具体要注意四个方面:一要解决突出问题,防止“空对空”。始终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聚焦解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部门领导班子与部门领导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注重分类指导,防止“一刀切”。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鼓励探索创新;三要发挥群众积极性,防止“封闭式”。征求意见、提出问题、开展批评等情况都要组织群众参与,让广大群众提意见、来监督、做评判,提高透明度,增强实效性;四要推动中心工作,防止“两张皮”。坚持实干导向,把开展活动与做好当前事业发展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用创新发展的成效、管理水平的提高、教学质量的提升、师生的满意程度、社会的口碑、党员干部精神状态的挖掘来检验活动的成效。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方敏德通报中央和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和我校活动总体安排情况。我校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时间为2014年2月至9月,具体实施步骤为:一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014.02.24—2014.05.10);二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2014.05.11—2014.06.20);三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2014.06.21—2014.09.30)。本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参与对象包括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全体党员,重点是校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会议决定成立三个工作组:会务组(组长柯联民)、材料组(组长陈统铭)、宣传组(组长俞建华)。

会议要求校党政班子成员要从我做起、做好表率,起好示范带头作用,要立足“学习在先、实干在先、整改在先、为民为先”,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抓好整改,带头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把本职和分管联系的部门活动任务担在肩上、抓在手中;深入部门,抓好联系点,解剖麻雀,努力建成示范点。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把握正确方向,加强领导协作,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全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得到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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