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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教园区过渡时期安保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10-31 14:01  点击次数:

关于高教园区过渡时期安保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和我校新校园建设进度,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将于11月1日开始接管园区安保工作。经我校与园区管委会、台职院、艺术学院等多方协商,自11月1日起至我校完全搬离园区前为过渡时期,本段时期园区安保工作基本沿用原先安保尺度和安保方式,适当严格园区车辆进出管理。现将过渡时期内高教园区安保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所有进入园区的机动车辆一律凭通行证通行;

2、原有通行证照常使用,没有车辆通行证的到教学楼保卫处登记办理;

3、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园区要先登记,需用驾驶证或者行驶证换取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

4、车辆载物出门一律凭出门单放行;

5、食堂、超市、快递等货运车辆在办理通行证后,方可在规定时间(早6:30之前,晚17:30之后)进入园区。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入园,则必须由校内要求送货的部门派人到园区门口接待进入,且必须在上课时间内才能进入;

6、中午就餐时间(11:30—12:30),园区食堂区域和学生公寓区域禁止车辆通行,食堂区域为台职院一教、三教、行政楼、综合楼南面道路,二教、三教、和园东面道路;

7、需周末上课的学院以及由学校相关部门举办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小型活动(100人或者30辆车以下),举办部门应事前书面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通报学校保卫处;

8、外来的各类考试、培训等大型活动(100人以上),校内联系部门应提前三天书面通报学校保卫处;

9、车辆通行证的办理条件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序号  

车辆使用性质  

需提供的资料  

1  

教师车辆  

行驶证 联系方式  

2  

学生车辆  

行驶证 驾驶证 学院证明 联系方式  

3  

合作产业车辆  

行驶证 合作部门证明 联系方式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保卫处

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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