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全省电大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电大,省直属学院(分校、教学点),校本部有关部门(中心)、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学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电大组织申报2018年教学改革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以教学建设及教学过程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着力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路、方法与举措,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自主学习、实践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二、立项类别及主要内容
全省电大教学改革项目分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课堂教改项目”)。
“教改项目”主要针对电大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项目要从解决教学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
“课堂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电大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形式可多样,但项目研究范围不宜过大。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一是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含实验课)。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的有效结合。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协同提高。
教学改革项目范围以开放教育和成人本、专科教育为主。
三、立项方式及名额分配
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行“推荐+评审制”。市级电大负责统筹辖内市、县两级电大的申报工作,推荐“教改项目”和“课堂教改项目”的单项名额不限,但总数不超过10项。校本部承担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统一由教学中心推荐。省电大将围绕近几年学校高水平建设浙江开放大学开展的教学、教学管理相关工作,如学校年度重点项目等,统筹组织立项相关项目研究。
各单位(部门)拟推荐的项目应通过专家评审等一定的程序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在组织评审时,应适当开展交流、答辩,提高申报水平。
省电大对所有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并公示后,正式发文立项。
四、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教学、教学管理一线人员申报。截至今年9月底,省电大各类教改项目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相同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其他有关单位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项目。
五、项目评审和管理
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和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结题由省电大统一安排。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其中“教改项目”需在中文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要给予必要资金和其他条件支持,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保证相同项目要求的一致性,教学改革项目参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要求,实施项目过程管理、项目检查、监督和指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填写《浙江电大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并经各单位(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电大审核备案。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填写《浙江电大高等教育教学(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2)、《2018年浙江电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9月28日前寄至省电大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稿同时发至邮箱)。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9月27日前将材料交至市电大教务处杨慧彬处,电子稿发至609455818@qq.com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纪雪聪、陈海英
联系电话:(0571)89983032
电子邮件:jwcjx@zjtvu.edu.cn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6号
邮 编:310030
附件:1.浙江广播电视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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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电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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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年浙江电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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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