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
评选第二届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市、县电大,省直属学院(分校、教学点),校本部各部门、学院:
根据《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浙电大发〔2011〕73号)精神,决定开展第二届教学成果奖评选,现通知如下:
一、全省电大教师、教学管理以及教学辅助人员均可以依照评选办法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已经获得过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成果奖或更高层次奖项的项目,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二、本届教学成果奖评选设立一等奖1-2名,二等奖2-3名,三等奖3-5名。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于4月11日之前将《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三份,见浙电大发〔2011〕73号文件)和必要的佐证材料交至省电大教务处。申报表必须有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胡央波
联系电话:0571-88823630
电子邮箱:huyb@zjtv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振华路6号浙江电大教务处
邮政编码:310030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