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节”放假和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五·一”节放假事宜及节后作息时间通知如下:
1.4月30日—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5月3日(星期二)起,正常上班、上课。
大、中专脱产班4月29日(星期日)晚上夜自修停止,5月2日(星期一)晚上开始正常夜自修。开放教育业余班五一假期不安排面授辅导课,5月3日、5月4日开放学院教师正常上班。
2.5月1日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作息时间、早晚自修时间不变。下午调整后的作息时间见下表)。
预备
|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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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 14∶00-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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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 14∶55-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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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 15∶50-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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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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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下午上班
|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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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部门做好近期师生考勤工作,任课老师如擅自调课,按教学事故处理。同时,安排好放假公休期间的安保工作。
特此通知
校办、教务处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