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法学会课题管理规则》规定,现就组织参加省法学会、市法学会2014年度法学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立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省法学会六届六次事事会、市法学会三届二次理事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密切关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点和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全面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平安台州”、“法治台州”建设提供法学理论和对策支持。
(一)课题分类:2014年度省法学会、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省法学会立项课题为市法学会当然重点课题。
(二)课题数量:省法学会2014年度重点课题立项15项(其中甲类10项,乙类5项),一般课题立项40项;市法学会2014年度重点课题立项10项,一般课题立项30项。
(三)省法学会对重点课题(甲类)每项资助经费10000元,重点课题(乙类)及一般课题不予资助。市法学会对列为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的,在省法学会资助的基础上,每项再资助5000元;列为省法学一般课题的,每项资助3000元;列为市法学会重点课题的,每项资助3000元;列为市法学会一般课题的不予资助。
(四)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在结项后,经评定为优秀的,均予以表彰和奖励。
课题申报内容必须在申报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超出指南规定范围的无效。题目由申报者自行拟定。
(二)申报省法学课题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或副处以上职称职务,申报市法学课题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或科级以上职称职务;主持人应具有组织、指导研究工作和承担主要研究任务的能力。
(四)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政法各部门须组织上报不少于2项课题,市法学会其他各理事单位一般应不少于1项课题。
省法学会联系人:李先福,电话(传 真):0571-87059397 ,邮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10号楼(310025),E-mail:fxhketi@126.com。
市法学会联系人:冯根才,电话:88511816,传真:88511913,地址:台州市行政大楼台州市委政法委(318000),E-mail:tzsfxh@126.com。
附件:1、2014年度法学课题申报指南
2、2014年度法学课题申报表
一、“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和“平安台州”、“法治台州”的经验与发展研究
1.“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和“平安台州”、“法治台州”建设十年来社会治理经验总结
6.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完善对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办机制研究
2.上海自贸区建设对我省实施“四大国家战略”的借鉴意义
3.世界各国自由贸易园(港)区制度建设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租赁、入股制度研究
除此之外,还可以围绕社会治理创新中的法律问题、实施四大战略的法制保障问题、电子商务法律问题、司法实践中的疑难法律问题展开研究。
根据《浙江省法学会课题管理规则》(浙法学〔2011〕7 号)有关规定,对填报2014年度法学课题说明如下:
年度课题是指按年度滚动立项的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1级为重点课题,2级为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应具备以下条件:1、命题具有前瞻性,是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2、研究方法具有科学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课题设计完整,思路清晰,结构合理,重点突出;3、取材具有新颖性,占有资料信息丰富新颖;4、研究成果具有适用性,具有为党和政府以及法律实务部门决策参考的理论价值;5、课题负责人具有相应的学术职称。一般课题的立项,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各课题申报人根据研究力量和研究水平自行决定申报重点课题(1级)或一般课题(2级)。
根据市财政局有关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法学会在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时确定经费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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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综合研究():其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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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著( ):论文( );研究报告( ):工具书( ):译著(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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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设计(包括1、选题: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的意义;2、内容: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主要内容,计划解决的重点、难点和创新问题;3、预期价值:本课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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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被专家评为资助课题,是否愿意申报立项不资助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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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已有与本课题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社会评价(引用、转载、获奖及被采纳等情况),完成本课题研究的时间保证,资料设备等科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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