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添加时间:2014-08-26 11:04来源: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电大,校本部各学院、部门:

为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办厅函[2014]4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浙教科规办〔2014〕1号《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四)教育部重点课题;

(五)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浙江省限额指标为180项(含基础教育)。 每所高校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课题原则上不能超过一项,或者不能超过申报项目的30%。

我校的申报名额(含基础数和奖励数)共5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我办的纸质材料包括:

1.上报省教科规划办的省评材料

(1)审查合格的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4份(复印件即可,下同);

(2)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2份,活页5份。

(3)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

(4)以上材料每个课题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省评”字样。

2.上报全国教科规划办的材料

为节省材料报送时间,上报省教科规划办评审的课题一律同时上报全国教科规划办要求的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9份(原件1份,复印件8份);

(2)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7份。

(3)《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

(4)以上材料每个课题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

3.“省评”材料与“国评”材料必须完全一致。

注意:以上材料请多报送1份(科研处留存)。

报送的电子材料

(1)每个课题的评审书和活页电子文本,文档名称为“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申报人姓名(评审书或活页)”;

(2)课题汇总表。汇总表一律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设计的电子表格内容和顺序填写并按学科分类排列。汇总表名称为“浙江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全规课题汇总表”。邮件名称应为“浙江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全规课题申报材料”。汇总表中务必填写好填表人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工作联系。

(二)截止时间:2014年9月4日。

四、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正在承担教育部规划和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及以上课题未办理结题手续者;

3.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2013、2014年立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者;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

五、其它

(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等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onsgep.moe.edu.cn)或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址: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下载,纸质不另发。

如有其他事宜,请联系台州电大科研督导处范正辉,联系电话:0576-88660727,电子邮箱:fanzh@tztvu.zj.cn

台州广播电视大学科研督导处

附件:

1.2014年度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2.2014年重大(点)课题投标书

3.2014年申报书(其它类别)

4.2014年申报组织办法(全规办要求)

5.全国教育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