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台州市2015年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所(室):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为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提供一个交流平台,经研究决定举行台州市2015年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论文评比对象,为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在2014-2015年期间,完成或者在研的浙江省、台州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以及台州市学生解放行动专项课题,并且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县(市、区)级教科规划课题论文,需经县(市、区)择优推荐,但要从严控制。除此之外的其他课题论文、已在台州市及以上各部门主办的各类评审中获奖的,不能再参加评比。
二、申报办法
上送论文一式3份,请于4月29日前交到台州广播电视大学科研督导处,并将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fanzh@tztvu.zj.cn
上送论文指标分配如下为:临海、温岭两市各50篇,县(区)各30篇,开发区10篇。县(市、区)教科所(室)老师的课题论文不占用指标。
三、评比办法
论文评比将按照台教监〔2010〕7号“关于规范台州市教育科研课题与论文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控制在10%、25%和40%左右。
四、文稿要求
每项课题只能申报一篇论文,作者最多限2人。参评论文不带任何附件。
申报的科研论文一式3份,用A4纸word打印,正文宋体五号字,题目3号字。正文前须写明研究论文题目、单位、姓名,并在正文前自拟200字以内的摘要,正文字数严格控制在6000字以内。正文标号按一、⒈ ⑴ ①,参考文献及引文应注明。论文的文末,必须注明联系电话、总字数、课题名称与性质(编号、规格、立项时间。如是省级课题的子课题,要注明母课题名称及编号)。如推荐的是县(市、区)级的课题论文,文末要加盖教科所(室)公章后方可参评。整篇文章不得超过A4纸单面打印5页,如超过则取消参评资格。
凡是参加评比的作者,都视作做了以下承诺:⑴所写的教科论文为本人原创,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⑵没有在台州市级及以上参评获奖。凡发现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将取消参评资格。一经查实即告知有关单位,同时取消其所获荣誉,并且三年内取消其市教科所组织的任何评比活动资格。
请各地认真做好教科研优秀论文的初审与推荐工作。
附:县(市、区)参评论文目录汇总格式(用Excel表格):
序
| 论文名称
| 单位
| 作者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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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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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镇××小学
(要求全称,勿用简称)
| 张×、陈××
(姓名如是两字,中间勿空)
| 浙江省2015年教科规划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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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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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中学
| 李××
| 台州市2014年教科规划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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