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浙江省(2013—2014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教科所(院)、有关高校:
为表彰我省在推动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发展中出现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进一步总结教科研管理的先进经验,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开展浙江省(2013—2014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2013—2014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
(一)评选范围
1、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2、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处(室)及教科研部门,全省中小学、幼教、职成教等各类学校,高校有关处、室、系、分院等部门。
3、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教科研及其符合条件的个人。为体现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精神,先进个人向基层教师倾斜,且厅机关及直属机关人员(杭州外国语学校不在列)暂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请见附件2)
(三)申报数量
1、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杭州、宁波、温州各6个,金华、台州、绍兴各4个,嘉兴、湖州各3个,衢州、丽水各2个,舟山、义乌各1个。
2、教科研先进集体:杭州、宁波、温州各15个,金华、台州、绍兴各12个,嘉兴、湖州各10个,衢州、丽水各7个,舟山3个,义乌2个,高校各1个。
3、教科研先进个人:杭州、宁波、温州各25名,金华、台州、绍兴各20名,嘉兴、湖州各15名,衢州、丽水各11名,舟山4名,义乌2名,高校各1名。
(四)申报程序和受理截止时间
由申报单位、学校和个人需要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六份(如有需要,在申报表左上方注明“有附件”。可随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合订成册。如是专著,提供专著封面、目录、封底及专著内容简述报告,和其他材料一并合订成册,无需提交专著。),经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教科所(院)、(高校申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所在学校和科研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8月26日前交到台州电大科研督导处。
(五)评选办法
先由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教育科学研究所(院)、(高校由学校和科研处)进行初审,再有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复审,并随机抽取部分复审合格的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进行实地考查,最终由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终审,并发文公布。
(六)其它
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申报表及汇总表,请到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下载,网址: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纸质不另发。
联系人:范正辉;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学院路788号高教园区台州电大科研督导处;邮编:318000;电话:0576-88660727;电子邮箱:fanzh@tztvu.z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