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省电大科研处添加时间:2016-03-14 16:09来源:

各地市电大,校本部各部门(中心)、学院: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教办厅函[2016]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浙教科规办〔2016〕1号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201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二)201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五)教育部重点课题;

(六)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名额

我校(含地市电大)的申报名额为4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纸质材料包括:

1.上报全国教科规划办的材料

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江电大-张三-H”袋内活页评审表夹在评审表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材料如下:

(1)审查合格的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

(2)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7份。

(3)《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

2.上报省教科规划办的省评材料(只需电子稿)

与“国评”材料必须完全一致的活页评审表电子稿和评审书电子稿,电子稿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浙江电大-张三-H-B(活页)”(则表示浙江电大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

3.课题汇总表(电子稿)。汇总表一律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设计的电子表格内容和顺序填写。

(二)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

四、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2015、2016年立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4月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其它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等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onsgep.moe.edu.cn)或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址: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下载。

如有其他事宜,请联系省电大科研处李成、帅跃英,联系电话:0571-88822392,电子邮箱:yyky@zjtvu.edu.cn

申报材料通一报校科研督导处:

联系人:陈华,联系电话:0576—89060209

电子邮箱:chenh@tztvu.zj.cn

附件:

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2.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3.2016年国家重大(点)课题招标书

4.2016年申报书(其他类别)活页

5.2016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6.2016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7.201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其他类别)汇总表(浙江省)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处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