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度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添加时间:2015-09-11 09:53来源:

台州市教科规划课题申报表

关于组织2016年度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经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定于2015年10月下旬组织2016年度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7日(以邮戳为准),迟于申报截止日期寄(送)出的申报表不进入本次评审。

2.课题组须进行前期论证,填写课题申报表,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一式4份。(申报表见附件)

3.台州市级课题的申报者要求具有县市区级或以上课题的研究经验(申报书上应出具相关复印附件)。

4.市课题申报各校限15项以内。

5.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与效益,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含二个)课题的申请。

6.本次课题申报均不收评审费。

7.各级课题今年仍实行限额申报:

县市区

课题

类别

临海、温岭

椒江、仙居、天台

其他县区

开发区分局

市重点与规划课题

各120项

各80项

各80项

15项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课题负责人目前仍承担省、市课题研究的;(2)前三年内发文中止的课题负责人;(3)申报人不是课题实际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9.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中止处理。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如课题研究成果被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联系人:范正辉;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学院路788号高教园区台州电大科研督导处;邮编:318000;电话:0576-88660727;电子邮箱:fanzh@tztvu.z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