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浙电大科研添加时间:2016-05-13 14:51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浙电大科研函〔2016〕10号

各地市电大,校本部各部门(中心)、学院: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2013-2015)》(下文称为《通知》)要求,即日起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参评本届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必须为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

2.本次评审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拟推荐优秀成果奖5项,各会员单位和专业委员会需组织初评。我校限推荐1项。各地市电大限报1项。

3.此次评选活动,按照《通知》的相关内容实施。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参报单位初审完毕,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相关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hie.edu.cn/announcement_12579/20160314/t20160314_993329.shtml)。

4.参评单位需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参评成果申报表一式8份,成果原件1份,(如需退回,请在明显处标注);单位申报成果奖汇总表1份,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此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申报参评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省电大科研处,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至省电大科研处邮箱:yyky@zjtvu.edu.cn。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5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人:帅跃英、李成,联系电话:0571-88822392。联系地址:杭州市振华路6号,邮编:310030。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处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