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台州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帮带”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科研督导处添加时间:2016-04-20 08:33来源:

关于印发《台州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帮带”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台电大〔2016〕18号

各县(市、区)电大学院,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台州电大系统科研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试行“科研帮带”(以下简称“帮带”)项目,以尽快提升青年教师的学术科研水平,培养年青一代的学术骨干,加强新老教师的联系与相互促进。进而形成台州电大系统内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科研团队与梯队,最终达到能够有效开展学科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成为帮带导师:

(一)台州电大系统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近三年内至少负责过一项课题(含校级课题、各种教改和创新项目、省电大及以上课件制作等)研究或近三年年均公开发论文1篇及以上。

(三)自愿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责任与义务。

二、帮带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成为帮带对象:

(一)台州电大系统内正式在编,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与管理人员(有下列三项之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1)正在负责课题研究;(2)有课件或研究项目;(3)近三内有论文公开发表)。

(二)有一定的科研经历(至少在校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论文或至少参与过一个课题或项目研究团队)。

(三)有兴趣参与科研活动,愿意承担科研活动有关的责任与义务,保证有进行科研活动的时间。

三、帮带方法

(一)帮带关系的认定

帮带对象与导师的认定采用自主选择与学校协调相结合的办法,以自主选择为主,学校协调为辅。最后,通过帮带双方填写帮带协议报台州电大科研处确认并备案。

(二)导师帮带的人数

每位导师所帮带的青年教师,一般为1~3人,特殊情况(比如重大课题(或项目)研究)经导师本人申请,可酌情放宽。最终的帮带人数,以有利于科研开展为原则。

(三)帮带关系的周期

“科研帮带”关系的周期,一般为两年。如果以科研团队形成的帮带关系,可以科研团队所需要完成的时间为准。

(四)帮带过程的评价

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帮带双方的协议及帮带基本要求,每年进行评价一次。评价时,导师需要对帮带过程递交总结材料并向学术委员会汇报。

四、帮带的基本要求

帮带项目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导师对青年教师指导,提高青年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因此需要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课题(项目)研究

在帮带关系确立期间,导师或帮带对象必须申请并完成课题(项目)研究一个。对于导师研究的课题,帮带对象的排名应为第二。

(二)论文发表

在帮带期间,帮带对象至少在校刊和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各发表一篇论文,其中一篇为帮带对象所任教专业的论文。

五、帮带的保障与待遇

(一)签订帮带协议

为使“科研帮带”项目有效开展,学校召集导师与帮带对象签署具体的帮带协议,以保障“科研帮带”项目有效实施。

(二)帮带的待遇

学校期望有能力进行科研指导的教师,为学校的事业发展多出一份力,通过科研走出一条路来,尤其在目前学校面临形势的压力和各种同质学校的竞争的时候。但学校也考虑到帮带的辛劳,决定给予一定的补偿,主要有:

1、指导课时补贴

学校每学年对帮带导师给予1000元的指导课时补贴。

2、计入科研工作量

学校每学年对完成帮带任务的导师,计入其所在部门40个科研分。

3、评定导师奖

对完成帮带任务优秀的导师,指导课时补贴上浮20%给予奖励。

六、其它

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科研督导处与导师协商解决。

附件1:台州电大系统科研帮带项目申请导师表

附件2:科研传帮带导师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