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作者:省电大科研处添加时间:2017-07-01 09:23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地市电大,校本部各部门(中心)、学院:

2016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成果,且是在2017年9月30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

2.申报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已出版)和科研论文(已发表)三种形式,其中著作、科研论文应是单项申报。如课题成果含多种形式,请选择一种类型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第一署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研究成果。

4.已取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奖,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的各项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书》(一式两份);

2. 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一式六份)(证明科研成果价值的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等也可合订在主报告中,主报告应包括研究针对的问题、研究方法和路径及研究成效,字数控制在20000字以内)。以论文和专著申报的可以不提交主报告,专著和论文必须是已出版或已发表,并在出版物中有注明课题名称和编号的标识。论文可以提交复印件,但需包括封面,目录页,全文和封底,且在醒目处盖上初审单位的审核章。专著是已经正式出版的课题成果,由于原件不退还,提交材料必须有二本原件,其余可以是书稿复印件。专著和论文也是提交一式六份。

3.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七份)

填写《成果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

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包含原件)材料概不退还。

三、其它

1.《申报〃评审书》(附件1)、《活页表》(附件2)也可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下载。

2.所有活页将进行学术不端的检测,请将字数控制在5000字内,否则可能影响检测。

3.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4.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处负责本次申报的初审工作,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组织专家评审,推荐2项成果参加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评审。

四、截止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按规定于9月11日前送至台州电大科研督导处(行政楼109),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科研处余祎邮箱:1457342867@qq.com

五、联系方法

联系人:台州电大科研督导处余祎;

联系电话:15857650616;联系地址:台州广播电视大学东海大道2000号行政楼109;邮编:31800。

附件:

1.2016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2.2016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活页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