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 项目的通知

作者:省电大添加时间:2017-04-20 09:34来源:

浙电大科研函〔2017〕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

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电大,省直属学院(分校、教学点),校本部各部门(中心)、学院 :

2018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原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公益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由于今年申报政策变化较大,请务必引起重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下设自然科学基金和公益技术研究两个二级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等领域中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公益技术研究主要支持公共性、非营利性、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开发及成果的推广应用。

本次申请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青山湖科技城联合基金项目、省药学会联合基金项目、学术交流项目。2018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财政预算与2017年度基本持平。

公益技术研究项目受理领域为:工业、农村农业、社会发展、国际合作。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二)申请人应当是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在编且在岗科学技术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并且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三)项目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申报期间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网络信息系统将为每位会员提供“申请验证码”(详见操作指南),用来验证是否同意参加相关申请。

(四)因违反省科技计划相关管理规定被暂停或取消申报资格的,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五)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六)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注:以依托单位统一上报到省基金办的年度申请项目清单为准,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将被暂停2018年度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七)2015年1月1日至申请提交日期间已获得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省基金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

(八)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成员不超过2项(上述限项不包括省属科研院所扶持专项资金人才类、载体类项目,以及分析测试、实验动物项目),若项目实施期至2017年12月31日前,且项目负责人能够按期验收,则可以提前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如通过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评审但又不能按时能结题,将撤消资助资格,并给予信用不良记录,3年内不得申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责成依托单位全额退回项目经费。如提前申请则视为确认上述承诺。若项目实施期到2018年及以后结题,则不能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

(九)在第二轮评审组评审开始前,如通过省外同行专家评审公益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确认获得了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其申请的省基础公益项目将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

(十)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

三、申请指南、要求

各类型项目的申请指南、申请书撰写要求等请详见申请通知(网址:http://www.zjnsf.gov.cn/),并严格按照“附件1申请填写指南”要求填写。

四、申报时间安排

我校集中填报工作自2017年4月30日上午9:00时开始,5月22日下午16:00截止。

2017年6月1日至6月8日,省电大审核后网上统一上报全部申请。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文档的填报、修改、上传等工作。

五、评审程序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按照省基金办初审、省外同行专家评审、省内专家评审组评审、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1.省基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及项目组主要人员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格式,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不予受理。

2.省外同行专家评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按项目类型和学科代码分组后,从省外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对应的同行评审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中设四档评分值,即优(A,计5分)、良(B,计4.3分)、中(C,计2.5分)、差(D,计1.5分),优和良的比例视各学科申请情况控制在40%-50%。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和杰青项目,按不高于拟立项数的1.6倍划定进入省内评审组分数线;对其他项目按不高于拟立项数的2.0倍划定进入省内评审组分数线;对参加联合资助的省一流学科、省重点实验室所属人员申报的项目,通过分数线下浮一档。省基金办负责将评审结果及时反馈项目申请人及所在依托单位。

3.省内评审组专家评审。进入省内专家评审的项目按项目类型和学科代码分组后,从省内评审组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对应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杰青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采取会评答辩评审方式,其他项目采取网络评审方式(注:对拟资助项目,评审专家推荐项目时不需填写具体评审意见)。拟立项目原则上应有半数以上省内评审专家推荐。

青山湖科技城联合基金项目、省药学会联合基金项目省内评审按协议约定另行执行。

4.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省基金办根据省内评审专家推荐票数提出拟资助项目建议,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资助项目名单。

(二)公益技术研究项目

按照省基金办初审、同行专家评审、省科技厅业务处室评审、省科技厅决策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1.省基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及项目组主要人员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格式,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不予受理。

2.同行专家评审。公益技术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以省内为主,从省科技专家库中抽取。

3.省科技厅业务处室评审,省基金办汇总第一轮评审意见,提交省科技厅计财处及相关业务处室,由省科技厅业务处室提出拟资助建议。

4.省基金办根据省科技厅业务处室提出的拟资助建议汇总后,报请省科技厅审议。

六、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将网上填报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的申请书PDF文件打印成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经项目组成员签字、省电大盖章后,予以留存。

如果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间内将上述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与纸质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提交给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其中纸质申请书一份与纸质项目计划书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集中报送至省基金办;申请人提交省杰青项目纸质申请书时须附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推荐表一份。以上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项目计划书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依托单位和省基金办各留存一份,将作为日后结题验收的依据。

七、申报限额

我校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公益技术研究项目各限报3项

(青山湖科技城联合基金项目、省药学会联合基金项目的申请名额不占本单位申请项目额度)

如收到的申报项目总数超过限额数,省电大将组织学术专家进行初评,并按评审总分择优推荐上报。

八、信息公开与反馈

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资助工作实行全程公示与反馈制度。申请书不得含有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以及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省基金办在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及时公布全部申请项目、各阶段通过项目和拟资助项目的名称、申请人姓名、依托单位名称等基本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初审、专家评审以及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等各阶段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申请人及所在依托单位。

公示申请项目时,将同时公开项目组成员、主要成员介绍、申请人曾主持和正在主持的国家和省部级项目等简表内容;公示拟资助项目时,将同时公开申请书摘要内容;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时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科技报告,验收通过后将公开结题验收材料内容。

九、省外专家推荐

省外专家推荐”栏目常年对注册会员开放。各位会员可以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省外专家推荐”栏目,推荐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为人公正的省外同行专家。“2016年5月30日前推荐的省外专家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审核入库后将可参加2017年度项目评审。

如有其他事宜,请联系省电大科研处李成、帅跃英,地址:杭州市振华路6号;邮编:310030;联系电话:0571-88822392,电子邮箱:yyky@zjtvu.edu.cn

附件: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汇编(2017年改版)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