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州市第三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第三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定于2011年4月至10月举行。本届艺术节将在全市高校中组织开展台州市第三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暨红歌合唱大赛、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大学生器乐大赛、大学生(高校领导)书画(篆刻)摄影大赛、大学生舞蹈大赛、大学生形象设计展示大赛和第三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暨颁奖晚会等活动。上述活动均由台州市教育局主办,台州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和台州广播电视大学分别承办。经审定,现将有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高校要结合艺术节总体的活动项目,设计开展好校园文化系列活动;要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动员,组织广大师生按照各项活动的时间安排和要求,积极报名,组织参赛,力争比出风格、赛出水平、展示形象。
各高校要加强活动宣传,组织专门力量对相关活动情况进行生动、及时的报道,认真挖掘和大力宣传校园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要通过校园网站发布活动信息,营造浓厚氛围,展示当代大学师生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本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将按不同活动内容设奖评奖,并在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暨颁奖晚会上统一颁奖。各承办单位组委会务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承办项目的评选工作。
本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将根据各校在各项活动中宣传发动、组织报名、选手参赛、获奖情况、有关分项目承办情况等设立台州市第三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
本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各分项活动的经费,由各承办单位自行筹集。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所承办项目予以经费、场地等方面的落实;同时,可以采用冠名、协办等方式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保证所承办活动的顺利进行。
承办本届文化艺术节活动的各高校应成立单项大赛的组委会,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并及时将承办项目的筹备情况等及时报告台州市第三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台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联系电话:88582028,电子邮箱:515271021@qq.com。办公室成员如下:
希望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按照各分项目活动方案的要求,及时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承办高校团委要协同有关部门精心设计,周密安排,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各校参赛选手及领队老师的接待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方便,确保本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链接地址:upload/20110413103819.doc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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