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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次“学风建设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首次“学风建设月”的通知

各班、各团支部:

学风是治学、读书、做人的风气,是一所大学的灵魂和气质,也是一所大学的立校之本,是校风的重要组成部分。优良学风是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努力成才的无形而强大的精神力量。为在全校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优化育人环境,培养优良学风;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动力,学院决定开展学风建设月,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专项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学风建设专项活动,提高同学的自律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

二、活动主题:

博学慎思 律己笃实

三、活动时间:

2010年11月1日-2010年12月2日

四、负责科室

教务科、学生科

五、督查安排:

(一)人员安排

组长:戴敏辉

副组长:葛昌跃、陈松炜、徐锦堂

组员:各班主任、教务科和学生科工作人员

(二)督查对象:

高职学院所有全日制脱产在校生

(三)督查范围

早跑出勤、上课出勤、夜自修出勤

四、活动安排:

1、宣传动员(10月27日-11月5日)

结合学院有关要求,通过动员会、主题班会、座谈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明确相关要求,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学生学会珍惜时光,发奋图强。在宣传动员的同时开展学风建设自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要做好出勤情况较差学生的教育工作。

2、督促激励(11月1日-11月25日)

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班主任、辅导员配合任课教师,严格考勤制度,检查学生早跑、课堂和夜自修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和执行情况,将检查情况及时公布,并把结果作为学生和班级评先评奖的重要参考,切实执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籍预警制度,结合一些在学风方面违纪的学生案例,在学生中开展警示教育,使其他学生受到震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为严肃学校纪律,对于屡教不改,出勤情况较差的学生及时给予适当处分,以儆效尤。具体处分规定如下:旷课16-50节给予警告处分;旷课50节以上,原则上要求劝退,如改正态度较好的,要求家长、学生与院方签订试读协议,方可留校;旷课100节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总结提升(11月25日-12月2日)

各班对学风建设专项活动进行总结分析,纠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学生科汇总,对于好的经验和做法适时向全院推广。

台州广播电视大学高职学院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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