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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26期业余党校开课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业余党校

1.名额:学院总名额为90人,各班名额按照班级人数8%比例四舍五入见《附件1》,各班主任上报不得超过此名额。

2.开课时间:11月。

3.业余党校推选条件:①递交入党申请书。②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二分之一。③表现优秀,无违纪。④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未参加党校学习者优先。

4.党校学习纪律要求: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旷课或请假两次(含两次)以上者不得结业。请假者须在开课前将班主任审批好的假条交到教学楼北211魏萍老师处。

5.参加党校学习者请以班级为单位递交2寸蓝底证件照片1张(背面写上班级、姓名)。禁止使用大头贴!

二、入党积极分子

1.名额:13春、秋各班第一学期为5%,第二学期15%,第三10%,第四学期5%,第五、六、七学期不考虑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2春、12秋各班本学期按照班级人数15%,下学期按5%进行推荐。三年内入党积极分子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班级人数35%。每年班主任向学院推荐时间为4月、10月,学院审核报学校为5月、11月。名额比例见《附件1》。

2.推荐条件:①共青团员;②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③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二分之一;④表现优秀,无违纪。

三、发展对象

1.推荐条件: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满一年或一年以上、党校学习结业;②综合素质测评必须在班级前三分之一;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表现良好。④原则上要求考取学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资格证书;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特殊情况,经学院审查,允许一门课程补及)。

2.程序:发展对象经班主任、党员联系人、团委等各基层推荐后,经学生党支部审查,报校党委审批。

四、完成时间

请各位班主任在2013年10月24日(周四)前将《附件6》填写好后(纸质或电子稿)和2寸蓝底照(照片背面写上班级、姓名)统一交到教学楼北211魏萍处,移动短号668894,电信短号588139,QQ邮箱:272782301@qq.com

12春的班级上报党校学习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12秋、13春、13秋的班级上报党校学习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11春、11秋、10秋的班级上报发展对象。

五、注意事项

1.学生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将接受党支部的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考察必须满一年后,年龄满18周岁,党校学习结业,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进行发展。三年制班级发展党员总数调整为班级总人数的8%。每年基层推荐为4月、10月,党支部向校党委上报时间为5月和11月,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为6月和12月。

2.请各位班主任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进行推荐,确保党校学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先进性。

3.有部分学生在原就读中专或高中学校党校结业者(有结业证书)可以不参加学校的党校学习。

4.大三的班级(10级、11级)不考虑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安排党校学习,如有特殊情况者请与魏萍老师联系。

附件1:《名额比例分配表》

附件2:《高职学院在校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附件3:《递交入党申请书学生名单》

附件4:《第21-25期业余党校结业名单》

附件5:《考察期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附件6:《各班发展党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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