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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0-09-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学院院长开展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

2.组织探讨各专业、课程建设方案,负责制定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

3.组织对教材选用的研究、论证及教材征订工作。

4.负责教师聘请,做好外聘教师聘用管理工作。

5.布置和落实教学任务,做好教学检查.督导工作,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6.组织制(修)订各专业实践教学大纲,督促和检查实践教学的执行情况。负责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评定(含答辩)工作以及优秀学生作品的留存工作。

7.组织审定各门课程的考题质量,督促考务安排,抓好考风、学风建设。

8.组织教学内容与形式的改革研讨工作,促进教学效果。

9.负责并组织本单位的各类教学活动、教学人员的评价、评估和评奖工作,并根据存在问题提出改进与建设措施。

10.负责制定师资培养规划,做好中、青年教师的继续学习与学术交流等工作,促进各学科专业教师结构合理化。

11.督促检查教务员教务管理、考务与成绩管理、教学建设与教学质量管理、学生学籍管理等日常工作。

12.完成学院院长和职能部门布置的其它有关教学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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