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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0-09-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任职条件:

除符合文件规定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高度热情。

2.具备较强的思想教育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一线工作需要。

主要工作职责

1.紧密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在学院学生科的直接领导下,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提出学生工作的计划、意见和建议。

2.按照学院的要求,协助班主任搞好学生班级的组织建设,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养工作。

3.学生党团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

4.围绕素质教育,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各种社团活动、文体活动及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收集整理学生档案。

6.抓好学生学风和考风建设,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项评优工作。

7.负责学生日常教育和文明宿舍建设工作。

8.抓好迎新生工作及新生军训工作和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

9.做好学生考勤情况检查与统计及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10.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管理中偶发事件并及时上报。

11.配合学院进行招生、就业工作及毕业生的定期跟踪调研工作。

12.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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