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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0-09-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任职条件:

除符合文件规定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担学院安排教学工作,每学期160节以上。

2.需担任班主任或班主任导师。

3.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服从学院领导的教学工作安排,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好教学计划交系主任审定后执行;按教学常规的要求正确传授知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的修炼,履行德育导师职责,认真做好德育工作;主动配合班主任工作;处理好课堂偶发事件。

4.及时做好学生成绩评定工作,并对学习情况及教学情况进行分析,学期结束时写好。

5.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教研活动,认真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配合学院开展各种课外活动和兴趣活动,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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